“月亮湾”轮是一艘货运船,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承租了这艘船。2023年,承租人因为经营不善,拖欠了租金,出租人打赢了官司后,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可供执行财产只有“月亮湾”轮。Kaiyun平台 官方入口
上海海事法院执行法官在登轮时发现,驾驶室有个小桌板,上面写了一句话,“法院执行是我们最后的希望”,显然这是船上船员写的。原来,“月亮湾”轮停运后,承租人未支付19名船员136万余元工资,船员失去了工作,大部分处于务农或无业状态,少部分人在不同的船上打短工维持生计,生活举步维艰。
参与“月亮湾”轮的拍卖款分配是船员们讨回工资的可能途径。为此,上海海事法院立即启动拍卖程序,Kaiyun平台 官方入口扣船、船检、船舶评估、验看船舶状况……执行法官迅速推进拍卖。最终,起拍价设置为人民币500万元的“月亮湾”轮,以770万元的总价成功拍卖,比起拍价溢价了54%成交。
被执行人有近2000万元的债务,包括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800万元左右、船员工资款136万余元、燃油等费用100多万元、融资借款合同纠纷300多万元以及其他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月亮湾”轮为内河船舶,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优先权相关规定。相应地,内河船员工资不属于船舶优先权的范围,只属于一般债权。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债权享有抵押权,在船舶拍卖款分配时应优先于一般债权受偿。船舶拍卖款为770万元,享有抵押权的债权已经超过了800万元,不足以清偿。作为一般债权的内河船员工资受偿顺序排在抵押权之后,也就无法受偿了。
船员们被拖欠的工资,最少的也近2万元,最多的超过17万元,一个个并不富裕的家庭,背负起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在仔细梳理银行流水记录后,终于得到了一些有价值的线索。法官抽丝剥茧后发现,承租人的大股东作为实际控制人,在经营中将公司的收入挪作他用,导致无法完全支付船员工资。法官直接奔赴承租人大股东的家门,摆事实、讲道理,几番交锋之后,被执行公司的大股东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由其个人分期支付员工工资。
2024年9月25日,船员代表来到上海海事法院,与承租人签订案外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船员们的工资款以五年分期的形式支付,第一笔钱即45%的工资会先支付给船员们,解决船员的燃眉之急。
时隔近3年,船员们终于拿到了工资款,前来签署协议的船员代表难掩激动之情。现场,船员代表王先生不禁声泪俱下:“我们打工的,太不容易了……谢谢法院!谢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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