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及用工单位工作需要,就招聘船副岗位派遣工作人员发布公告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海上及船上工作生活环境;
(一)用工性质:非在编派遣用工,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船员的出差补贴享有与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其他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填写《船员岗位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
(四)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船员任职资格证和工作经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2寸照片1张前往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九龙小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C幢1601)进行现场审查;联系电话。
(六)派遣确认:经用人单位确认后给予聘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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