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长江扬州段危化品运输船舶安全监管,压实船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扬州海事局以水上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度聚焦危化品船员履职能力建设,通过优化检查流程、强化能力提升、深化责任落实等举措,全面提升危化品船舶本质安全水平,助力长江扬州段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针对危化品船舶作业风险高、船员履职要求严的特点,扬州海事局创新建立“事前评估+事中检查+事后跟踪”的全链条监管机制。
着重核实船员资历真实性以及岗位适任能力,重点关注船员对本航次货物特性、应急操作等关键知识的掌握情况。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短板,及时向船方发送整改要求,督促纠正闭环。
围绕货物操作流程、消防设备使用、应急反应程序等核心内容开展“体检式”检查。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检查600余艘次,查处船员履职缺陷问题130余项,推动问题整改率100%。
探索建立“海事+船公司+码头单位”的“信息共享+联合督导”机制,对多次发现履职问题的船舶实施重点跟踪,并通过信息平台向相关单位通报风险,形成监管合力。
坚持“以查促改、以训促学”理念,推动船员从“被动整改”向“主动提升”转变。打造新国标生效后全国首套内河危化品“码头调度+船员”实操指导系列视频,助力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第一时间推动危化品“码头长”制度全面运行,定期组织开展危化品“码头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交叉检查,结合专项行动对船员封闭处所进入、船岸信息交互、管汇区域安全措施落实、船岸安全通道、作业值班等内容进行详细核查,同时邀请行业专家讲解防火防爆防静电防凝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实操技能,通过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高船员应对危化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重点时段的危化品船舶“实战化”综合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真实险情检验和提升船员的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
通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强化信用管理等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见效。通过推行“责任清单制”,督促辖区航运企业建立船员履职档案,明确关键岗位职责,细化履职标准。对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企业开展警示约谈,并纳入重点监管名单。探索建立“正向激励+反向约束”机制,对表现突出的船员给予信用加分、优先推荐就业等奖励,对履职不到位导致安全隐患的船员,实施“回炉培训+重新考核”,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适任证书。推动将船员履职情况纳入海事信用管理体系,强化信用管理赋能。对信用等级高的船舶实施“绿色通道”“优先安检”等便利措施,对存在严重缺陷的船舶提高检查频次,并通报至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下一步,扬州海事局将进一步完善船员履职能力检查长效机制,在总结现有检查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如探索建立危化品船员区域联管制度、依托DeepSeek大模型应用持续深化AI智慧监管手段等,为“水运江苏”建设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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