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船员考试、评估工作,服务船员和船员培训机构,江苏海事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上半年船员考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海船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理论初考与补考全部采取计算机终端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第一项)。
(二)海船高级船员适任评估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第二项)。
2.航海院校学生理论初考和补考报名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社会船员理论初考报名由负责培训的培训机构统一组织;社会船员理论补考由所在机构或本人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报名。
3.在校学生适任评估(含补评估)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报名;社会船员适任评估初考由适任培训所在培训机构统一组织报名;社会船员补评估由开展评估的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统一组织报名。
(一)海船船员GMDSS、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安排详见“2025年上半年GMDSS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第三项)和“2025年上半年海船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第四项)。
(二)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考试和评估计划安排详见“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第五项)。
(三)海船船员各类专业培训、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考试评估由授权的培训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交开班申请,江苏海事局相应分支局将根据开班申请另行安排考试和评估。
(四)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的考试评估由本人或机构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报名。
(五)船员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知识更新培训考试由辖区培训机构自行组织实施,需要参加培训的船员可与培训机构联系报名参加。
(六)在校学生或社会船员如需参加上述项目的理论补考或补评估,可根据我局发布的相关船员考试计划安排,直接向所在的培训机构报名,由培训机构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统一向相应海事管理机构报名。
(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理论考试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适任实际操作考试采取模拟器和实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详见“2025年上半年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第六项),适任实操考试地点将根据辖区实操考点的情况具体安排。
(二)内河船舶船员理论考试原则上不安排统一补考,船员可通过“幸福船员”“江苏海事发布”“船e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预约,就近选择江苏辖区远程考试考场进行补考,随到随考。
(一)培训机构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船员适任考试、评估计划,应提前15日向负责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为切实做好2025年内河船舶船员考试(一类船长实操考试另行通知)工作,根据辖区内河船员考试的实际需求,我局拟定了2025年内河船员考试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船员按照培训相关规定要求完成培训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向我局船员管理处申请考试并缴清考试费,我局适时组织考试。
船员有特殊培训合格证再有效培训需求时,培训机构应提前向我局报备,培训结束后我局适时组织考核。
(二)船员(晋升职务或类别)报名适任实操考试前应满足相应水上服务资历,请船员在确认资历满足要求后,再报名实操考试并提供服务簿原件(核对后当场返还)和复印件。
(三)理论考试地点设在武汉海事局船员计算机考场,实操考试地点设在实船或评估场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基本安全、特殊培训实操评估地点设在培训机构。
(四)报考内河船员适任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局政务中心现场缴费;报考内河水域航线签注考试的考生,须通过海事综合服务系统,在缴费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线上缴费;报名专特培考试的考生,由培训机构统一缴费。
(五)因受实操评估船舶安排和天气等因素影响,各类型实际操作考试的时间可能有延迟,延迟后的考试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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